施工企業轉讓材料的發票開具問題?
例如:A、B公司均為大型施工企業,B公司早先與S水泥制造企業簽訂了一項長期購銷協議,每年可以較低價格購入一定數量的水泥,但因市場戰略的轉變,B公司水泥用量下降,故A公司希望將B公司的剩余低價采購指標轉給自己,但S公司表示,因為公司的管理政策,發票只能開給B,否則只能按現行價格開票。對此,具體的開票問題該怎么處理?
其實最妥當的做法是能讓S公司直接按優惠價格開票給A公司,在確實無法做到的情況下有兩個權宜之計可資參考。
(1)按折讓或者折扣銷售處理,即雖然占用B公司的購貨指標,但銷貨發票開給A公司,而差價部分按銷售折扣處理,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價款和折扣或者單獨取得索取銷售折扣或折讓證明單,開具紅字發票。
(2)按B公司轉售水泥對待,并由B公司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銷售發票。但這種情況下B公司要承擔相應的增值稅等流轉稅,所以前提是所享受的優惠差價高于轉售環節的流轉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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