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土地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 產所取得的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計算公式為: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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