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增值稅稅收如何算?
1、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縣鎮為5%、鄉為1%)。
2、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的2%繳納。
4、水利建設基金按增值稅的1%繳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如果當期進項大于銷項則當期不用繳納增值稅,同時進項稅余額可作為留抵稅金,在下個月繼續抵扣。
在國稅繳納增值稅=9232.30-3811.07=5421.23元
在地稅繳納增值稅的附加:城建稅(所在地區為城市的7%、縣城的5%、其他以外的1%)、教育經費附加3%、其他地方附加(各地收取的名目不同,如防洪費、堤圍費、河道費、地方教育附加費等等。大多地區按1%收取,個別地區按2%收取)。
這三項都是以已繳納的增值稅為稅基來計算的,即用5421.23乘上稅率得出應納稅、費。另外在地稅還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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