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乙方供材的稅前扣除怎么理解?
乙方的稅務處理。乙方作為建筑服務銷售方,其稅務處理的問題在于甲供部分是否計入銷售額。
根據《全面推開營改增業務操作指引》第215頁的表述,在差額模式下,甲供材與建筑業企業無關,不屬于建筑業企業的稅基;在總額模式下,甲供材屬于建筑業企業的稅基,選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建筑業企業可憑甲方開具的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選用簡易計稅方法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營改增后乙方供材的稅前扣除怎么理解】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