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增值稅計算?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規定,捐贈除法律可以扣除的項目外,都必須視同銷售,按商品的平均售價繳納增值稅;
公益性非貨幣捐贈,增值稅減免
企業的公益性捐贈,既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非貨幣資產。
如果企業是以貨幣的方式對外捐贈,直接計入企業的營業外支出,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如果企業以非貨幣的方式對外捐贈,如企業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股權等,對于企業來講不產生實際收益,但根據相關稅法規定,須按照視同銷售的方式計算銷售收入或資產轉讓所得。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定:
單位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并按照增值稅納稅金額計繳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
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視同銷售行為,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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