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不動產投資入股增值稅怎么做?
財稅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條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第十一條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也就是說,對將不動產投資入股換取股權行為屬于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有償銷售不動產、無形資產行為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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