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購買土地的費用是否可以抵扣呢?
營改增后購買土地的費用是可以用來抵扣的。根據相關的規定,“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是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
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不過,土地出讓的方式是政府將土地出讓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因為政府出讓土地沒有征收增值稅,所以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也隨之無法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進項稅額抵扣,所以采取了常規抵扣法以外的方法---差額計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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