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在建工程增值稅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0條規(guī)定:"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筑物,無論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屬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因此,企業(yè)自制機器設備,屬于增值稅非應稅項目中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因而,企業(yè)自制固定資產應屬于增值稅非應稅項目中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如果沒有講明在建設備完成后是賣出去的 那就是用于非應稅項目
如果在建設備完成后是拿出去賣的話 那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在建設備是自己使用的話 那就屬于外購產品用與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不得抵扣的 如果已抵扣就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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