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進項稅已經抵扣的再轉出的幾種方法?
一、直接轉出法
一般的貨物(即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進項稅額轉出=賬面成本×稅率
例1、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則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00×17%=17(萬元).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銀行存款 117
如果以后改變用途需要全部轉出進項稅額時,則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該=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7萬元,假如現在告訴賬面成本是100,則直接用100×17%即可.
二、還原轉出法
免稅農產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進項稅額轉出=賬面成本/(1-13%)×13%;
例2、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處購進小米,支付買價100,則可以自行計算抵扣13%的進項稅額,所以100分為兩部分:100×87%=87計入賬面成本、100×13%=13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萬元.
關于除以(1-13%)的換算問題,假如現在告知賬面成本87,則不能直接用87×13%做轉出,也不能/(1+13%)做轉出,因為當初是用100×13%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現在要把87還原為當初小米的買價100,可以按照數學方法解答:
設小米的買價為未知數X,那么X×(1-13%)=賬面成本87萬元,則小米的買價X=87/(1-13%)=100(萬元),然后100×13%就等于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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