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19日
已公布
考前4天
5月12日
考后7-10天
考后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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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參加考試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成績合格的,均可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其中:
1.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需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需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
3.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需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